公告專欄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潘旭兵(戶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縣禎旺鄉(xiāng)禎旺村5-30號):本院受理原告陳園園與被告潘旭兵離婚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浙1121民初3575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線提交上訴狀。逾期本判決則發(fā)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楊藝雄(住所浙江省青田縣??阪?zhèn)下陳白水濟5號):本院受理原告葉愛忠與被告楊藝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浙1121民初5167號應訴及舉證通知書、司法公正在線告知書、民商事訴訟一審相關告知材料、訴狀及證據副本、簡轉普民事裁定書、審判組成人員通知書、舉證期限通知書及開庭傳票等。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提出答辯狀及舉證期限為送達后的15日內,逾期不提交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本院決定于2026年2月10日9時30分在臘口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吳小飛(住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qū)香園10幢1單元1502室):本院受理原告葉陳杰與被告吳小飛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浙1121民初5197號應訴及舉證通知書、司法公正在線告知書、民商事訴訟一審相關告知材料、訴狀及證據副本、簡轉普民事裁定書、審判組成人員通知書、舉證期限通知書及開庭傳票等。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提出答辯狀及舉證期限為送達后的15日內,逾期不提交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本院決定于2026年2月10日14時30分在臘口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余剛(戶籍住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qū)江碧路59號6棟102號):原告青田縣起航五金店與被告余剛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5)浙1121民初3755號民事判決書、訴訟費結算通知書、移送執(zhí)行風險告知書。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訴期限內向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線提交上訴狀。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qū)人民法院公告
(2025)蘇0412民初20804號
任甄強:本院受理原告段恩亮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材料、傳票、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日上午9時(遇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嘉澤第五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將依法缺席審判。
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qū)人民法院公告
(2025)蘇0412民初17102號
萬君毅:本院受理原告唐飛與被告萬君毅離婚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xiàn)依法向其公告送達(2025)蘇0412民初17102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嘉澤法庭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qū)人民法院公告
(2025)蘇0412民初15303號
卜軍:本院受理原告路梅與被告卜軍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蘇0412民初15303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常州市武進區(qū)人民法院嘉澤法庭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qū)人民法院公告
(2025)蘇0412民初20205號
上?,B佳涵園林景觀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群嘉花木專業(yè)合作社訴你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guī)定,向你公司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證據材料、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廉政監(jiān)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30分(遇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嘉澤第四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蘇0585民初16114號
上海天之百供應鏈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太倉市科欣包裝制品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天之百供應鏈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糾紛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起訴狀及證據副本、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廉政監(jiān)督卡、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轉換程序民事裁定書及開庭傳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舉證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30分(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開審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1518號
瞿吉美:本院受理原告王建達訴被告瞿吉美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無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及證據副本、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等訴訟材料。提出答辯的期限與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十五日內,本案于2026年2月9日9時(遇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十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若不按時到庭,本院將依法缺席進行審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曾金潔:本院受理原告李靜靜與被告曾金潔離婚糾紛一案,已經審理終結?,F(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5)浙0381民初12746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準許原告李靜靜撤訴,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計150元,由原告李靜靜負擔。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劉若源:本院受理原告宋夢夢訴被告劉若源離婚糾紛一案,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三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2025)浙0381民初20142號起訴狀及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及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廉政監(jiān)督卡等訴訟文書。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及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30日內,逾期按放棄舉證權利處理。本案定于2026年4月8日9時在本院第一審判庭由審判員包曉春擔任審判長,與隨機產生的兩位人民陪審員不公開開庭審理,若不按時到庭,本院將依法缺席審理并依法判決。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8039號
陜西尊泉文旅發(fā)展有限公司、上海泉素實業(yè)有限公司、劉迎春、李娟:本院受理原告陳翠娟、沈夏鋒、沈于琛與上海尊慧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王淑琴、孫少華、呂靜芳、陜西尊泉文旅發(fā)展有限公司與第三人李娟、劉迎春、上海泉素實業(yè)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及證據副本、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管轄權異議上訴狀等訴訟材料。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的期限與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十五日內。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9232號
陳新華:本院受理張邦王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分公司、陳新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及證據副本、民事裁定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材料。提出答辯的期限與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十五日內,逾期視為放棄舉證權利。本案定于2026年2月26日9時在交警事故中隊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若不按時到庭,本院將依法缺席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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