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中國工會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京勝利召開。這是全國億萬職工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大會召開期間,職工的權益和利益再一次成為公眾高度關注的焦點。而無論是在全國總工會主席王東明所作的報告中,或是在各代表團的熱烈討論中,還是在各媒體的競相報道中,有一個詞被廣泛提及,成為大會代表和社會各界熱切關注的高頻詞匯,這個詞就是——“獲得感”。
2015年2月27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在公開場合第一次提出“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在筆者看來,“獲得感”多用以指人民群眾共享改革成果的幸福感,強調一種實實在在的“得到”,因目標和出發(fā)點均直抵人心,被社會各界尤其是億萬職工廣泛接受。
那么,廣大職工群體心中的獲得感,具體化后是什么樣子呢?有一句曾經(jīng)火遍網(wǎng)絡的話是這樣說的:錢多事少離家近!但世上真有這樣的好工作么?或者說,每個職工都能找到這樣的好工作么?當然不能人盡其愿。但從某種程度上火這幾個字比較貼切地表達了廣大職工內心關于“獲得感”的真實訴求。
如何進一步增強和鞏固職工群眾的獲得感呢?如果以問題為導向來解決的話,或許“錢多事少離家近”幾個字,能為我們提供導向和解決問題的切入點。
要不斷提高勞動報酬,增強職工群眾生活的安全感。勞動報酬是所有勞動者及其家庭賴以生存的基本保障。但是掙錢多少是多,多少是少?相信誰也說不出統(tǒng)一的標準。說白了,收入的多少,提供的是一種對生活的安全感。如果房價依舊“高燒”不退,醫(yī)療依舊能讓一個家庭“因病返貧”,即使薪酬達到了安全標準,生活的安全感也不會達標。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yī)、老有所養(yǎng)、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個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個不能掉隊”的莊重承諾,直指影響老百姓生活安全指數(shù)的痛點、難點、焦點問題。各級政府、各個企業(yè)和各級工會組織,必須想盡一切辦法,不斷提高職工的收入,或者“變相”地讓職工手里的錢更“值錢”,才能切實提高職工群眾生活的安全感。
要不斷減輕工作壓力,增強職工群眾工酬合理的公平感。關于“事少”的訴求,相信所有勤勞善良肯吃苦的勞動者并非做著“光拿錢,不干活”的美夢,而是對現(xiàn)實中工作壓力過大的反應。和薪酬一樣,工作量的多少也沒有一個公認的衡量標尺。但是在平時工作中不難發(fā)現(xiàn),真正讓很多職工覺得“事多心累”的往往并不是所從事的工作本身,而是與其有關聯(lián)但并不絕對重要的方面,如工作分配的不合理性,侵占業(yè)余時間的加班,制度流程不合理所帶來時間精力的浪費等等。試想一下,如果職工80%的時間被20%的次要的工作所牽扯,而且工資獎金并不會因額外的事務增加,這就難免不會產(chǎn)生“事多”的感覺!笆露唷钡闹赶颍瑢嵸|是工酬不合理。讓職工減,不是單純工作量的減少,而應該更多理順企業(yè)管理流程,合理工作分配體制,優(yōu)化企業(yè)運行效率,要讓職工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公平。
要不斷提高福利待遇,增強職工群眾家庭生活的幸福感。一個人一天的精力是有限的,家離上班的距離越遠,人們耗費在路上的時間就會越多,留給家庭生活的時間就會越少,家庭生活的幸福感也就越低。當然,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領域都不可能完全做到讓人人都能“在家門口”上班。但卻可以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和給予適當福利來實現(xiàn)“離家近”的訴求。比如配備相應的通勤車輛,免去職工上下班搭乘交通工具或自駕的麻煩;靈活調整上班時間,采取錯峰或不固定時間的工作方式;也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尤其是利用網(wǎng)絡技術發(fā)展應用給社會帶來的紅利,允許部分職工在家辦公等等,從時間上縮短家與單位的距離,解決職工群眾“離家近”的訴求。其實,“離家近”的訴求,僅僅是職工群眾對于勞動報酬之外福利待遇的一種形象表達,延伸開來,則是對所有增強家庭生活幸福感的方方面面。
讓職工群眾更多地獲得,也是一種激發(fā)企業(yè)活力、培育企業(yè)新增長點的機會。企業(yè)讓員工越能感到“錢多事少離家近”,員工對于企業(yè)的歸屬感也越強,越愿意為企業(yè)的發(fā)展貢獻力量?梢,“獲得感”包含著“給”與“得”的辯證法。
全心全意依靠職工辦企業(yè),將企業(yè)的利益和職工的利益緊密結合起來,在“給”與“得”的辯證法中,通過增強職工群眾生活的安全感、工酬合理的公平感和家庭生活的幸福感,來切切實實增強他們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