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免約拍”?以公益訴訟守護兒童網(wǎng)絡權益
陳某借兒童攝影之機,以“互免約拍”為名誘使家長合作:免費為孩子拍照,家長同意其將孩子照片用于社交賬號宣傳。2024年起,陳某將孩子們的照片和視頻發(fā)至網(wǎng)絡社交群,用一些性暗示詞匯招攬買家,非法獲利1萬余元。不久前,上海一中院宣判該市首例未成年人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判決陳某永久刪除侵權內(nèi)容、在網(wǎng)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用于未成年人保護公益事業(yè)。(見4月16日《中國青年報》)
這是一起披著“藝術創(chuàng)作”外衣、嚴重侵害兒童權益的典型案件。陳某利用家長對“專業(yè)攝影”的信任,以“互免”為幌子,將女童影像異化為滿足畸形需求的商品,侵犯了女童肖像權和人格尊嚴。這種行為是對兒童身心健康的傷害,也是對社會道德底線的挑釁。法院判決賠償款用于未成年人保護公益事業(yè),既是對個案的正義伸張,更向全社會傳遞了公共利益不容踐踏的警示信號。此案的公益訴訟路徑,對斬斷侵害兒童權益的“互免約拍”黑手,意義重大。
本案的一大突破,在于司法機關對“公共利益”認定邊界的厘清。在過往司法實踐中,此類行為常被歸為個體侵權,家長只能提起民事訴訟,維權成本高,且僅有個案效應,難以對侵權者形成更大震懾。本案中,法院認定陳某的行為侵害了“不特定多數(shù)未成年人”的人格權,構成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這一認定凸顯了保護未成年人不只是某個家庭的“私事”,而是關乎社會未來的“公事”。檢察機關據(jù)此提起公益訴訟,是國家監(jiān)護責任的生動實踐。
值得關注的是,本案審理并非一帆風順。在無先例可循的情況下,上海一中院引入專家論證、組建七人合議庭,進行了審慎而富有創(chuàng)造性的探索。四名人民陪審員的參與,讓法律理性與社會道德標準同頻共振,使判決結果更具公信力和感召力。這種司法智慧為今后審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寶貴經(jīng)驗。
當然,司法判決不是終點,而是未成年人保護新征程的起點。如何讓賠償金真正用于公益事業(yè),如何督促網(wǎng)絡平臺履行內(nèi)容審核的“守門人”職責,如何讓“互免約拍”不再成為隱秘角落的遮羞布……種種問題都需要有關各方共同作答。
今年3月,《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wǎng)絡信息分類辦法》正式施行,為包括“互免約拍”在內(nèi)的未成年人網(wǎng)絡保護列出了負面清單。上海此次對未成年人網(wǎng)絡保護的公益訴訟案件,為各地法院審理同類案件提供了參照樣本,以司法判決的方式向社會傳遞出鮮明態(tài)度:任何傷害兒童身心健康的“商業(yè)創(chuàng)新”或“藝術探索”,都難逃法律追責??梢哉f,該公益訴訟對織密未成年人網(wǎng)絡保護的司法防線、推動全社會形成“護童優(yōu)先”的共識,有極強的示范作用。
唯有司法利劍高懸、全社會合力托舉,才能為孩子們撐起一片清朗天空,讓每一朵花蕾在陽光下安然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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