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遞員因網購“薅羊毛”獲刑
判決明確,頻繁惡意下單退單,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獲取贈品行為構成詐騙罪
本報訊 (記者陳丹丹)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布北京法院服務保障營商環(huán)境建設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例中,一快遞員在電商平臺虛假下單后拒收商品,后簽收贈品轉賣牟利。該案經由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以詐騙罪判處案涉快遞員孫某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孫某在擔任快遞員期間,通過某網絡購物平臺假意購買商品價值較高且附贈一定價值贈品的電子產品,后拒收商品、簽收贈品,并申請全額退款,再將贈品出售牟利。經查,孫某共計騙取某貿易公司商品800余件,價值38萬余元。
法院認為,孫某利用網絡購物平臺漏洞“薅羊毛”“占便宜”,系在沒有實際購買真實意愿的情況下多次虛假下單,后拒收、退回主貨,對價值較高的贈品進行非法占有、出售牟利。根據刑法及其司法解釋相關規(guī)定,個人詐騙金額達10萬元以上的屬“數額巨大”,達到入罪標準,故孫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案發(fā)后,孫某家屬已全額退賠某貿易公司損失。一審法院判決孫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一審判決后,孫某未提出上訴,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表示,該案明確通過網購頻繁惡意下單退單,利用平臺買、贈、退節(jié)點經營漏洞,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獲取贈品的“薅羊毛”行為構成詐騙罪。案件審理過程中,公檢法協(xié)同開展釋法說理,促使孫某家屬主動履行退賠義務,全額追贓挽損,切實維護了電商企業(yè)的合法權益。
在此基礎上,北京法院積極延伸審判職能,梳理電商平臺經營中普遍存在的長期登錄賬戶無需驗證、退款后贈品不退還、高頻次異常交易三項風險漏洞,通過制發(fā)司法建議、實地走訪等方式推動頭部企業(yè)關注潛在“黑灰產”,帶動全行業(yè)堵塞漏洞,推動完善數字經濟領域市場交易和利益保護規(guī)則,為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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